凌云之霄 第174章 论豪奢的境界

小说:凌云之霄 作者:尚南山 更新时间:2024-02-11 01:53:44 源网站:freexs.org
  “这怎么可能?城里怎么会有妖族的奸细?难道一直有妖族潜伏在城里的吗?”叶小城诧异道。

  “回禀大人,妖族的奸细不一定就是妖族,也可能就是人族,他们有的是被妖族收买了,有的是被逼无奈,甘当妖族的奸细。”

  叶小城感觉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了。

  妖族还能诱惑、逼迫人族当他们的奸细,埋伏在人族的城池里,妖族有这么聪明吗?

  再说,妖族用什么法子诱惑、逼迫人族修士?

  据他从书上得到的知识,自从这片天地诞生了人类和妖兽,人妖两族的恩怨就开始了,人类靠吃妖兽为生,妖兽也喜欢吃人。

  这种仇怨越结越深,谈不上谁对谁错,这是食物链上的互补关系决定的。

  “老人家,请再多说一些,我想知道。”叶小城随手掏出一些中品灵石,塞给这位管事。

  这位管事也有六七十岁的样子,具体多大年纪,他也不知道。

  修士的年龄不是看相貌能辨别出来的,只有测骨龄才能确定,有的上千岁的老妖,相貌能如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稚嫩。

  叶小城身上现在只有中品灵石了,上品灵石全都送给了苏颖,下品灵石更是一颗没有。

  管事的看到一百多块中品灵石,眼睛顿时发光了。

  他也不过修炼到筑基初期,潜力已经耗尽,这辈子别想再进一步了。

  好在他是族长的远房亲戚,这才能谋到贵宾楼管事的位子,也算是养老无忧。

  他对灵石的需求不高,可是他还有个孙子很有修炼天赋,很有希望筑基,这一百多块中品灵石足够他孙子增进一层了。

  他在城主府当管事,一年的俸禄也不过一百块中品灵石,这还让一些人羡慕、嫉妒得红了眼睛。

  “两位大人,其实小老儿知道的也不多,听说那些奸细并不全是自甘堕落,有的是人妖混血,有的是好像觉醒了妖族的血脉,只能修炼妖族的功法,这种人好像被叫做兽武者,还有的人是生来就在妖族,被妖族洗脑了,甘愿为妖族卖命。”

  “兽武者是什么东西?人类还能修炼妖族的功法吗?”叶小城很是吃惊。

  虚空镜和道经师父则是在暗中嗤之以鼻。

  他们没有给叶小城解惑的意思,这种事说起来没个几天几夜掰扯不清楚,牵扯到的东西太多,太复杂了。

  他们商量好了,既然决定撒手,那就撒手到底,顶多是在关键时刻给叶小城提出建议,别的什么都不管,放手让这小家伙自己去闯。

  有不明白的,那就自己想法去弄明白,打不过的人自己去想法打赢,摆不平的事自己想法去摆平。

  总而言之一句话,撒手不管了,哪怕叶小城危在旦夕,他们也不会伸手拉一下,反正这小子有九条命,还有许多保命底牌,不会轻易死掉。

  道经师父甚至都想,是不是应该把那艘飞梭给没收了,那可是超出这片天地限制的大杀器啊。

  想来想去,还是心软了,留着做这小子最后的保命底牌吧。

  也不能把他逼得太狠了,不留任何退路,锻炼弟子总得一步步来。

  至于叶灵儿,那不一样,必须时刻保护,一根汗毛都不能丢。

  这不是女孩子要富养,而是因为仙灵体的缘故。

  仙灵体直到成仙,才算真正成熟,在这之前,需要百般呵护,受不得一点磕磕碰碰。

  虽说仙灵体的天赋神通,就是强大无比的自我保护能力,可是两位老家伙还是觉得不保险。

  叶小城有半个仓库的仙泪痕金,虚空镜就帮他使劲祸害。

  他们不但给叶灵儿炼制了帝兵西皇钟,还给她炼制了金刚如意镯,通体采用仙泪痕金打造而成。

  叶灵儿的周身用具,可以说被两位老家伙武装到了牙齿。

  梳妆用的镜子是虚空镜,跟叶小城一样,帝兵级的,只不过因为叶灵儿的体质原因,不能当作本命战兵,只能当成普通的镜子用。

  叶灵儿插在发髻上的簪子是用龙纹黑金打造的,绝对是最强大的攻击性武器,不用问,那也是帝兵级的。

  至于叶灵儿现在身上穿的戴的,无一不是用打造帝器的材料炼制出来的。

  这一身上下,豪奢得能叫诸天万界的大帝流泪,让那些富豪二世祖们找不着北。

  就算这样,两个老家伙还觉得自己亏待了叶灵儿,这可是仙灵体啊,天生的仙子啊,应该生在仙界里,自小就受仙人的栽培才对,吃穿用度应该是仙人的待遇啊。

  他们的心思要是被叶小城知道,估计又得狂喷两口老血。

  同样是弟子,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?这待遇差别也太大了吧。

  叶小城当然不知道两个老家伙的想法,叶灵儿自己也不知道,只是知道两位师父待自己极好,比自己的亲娘还要好,仅仅比哥哥差那么一丢丢。

  管事的老人家看在一百多块中品灵石的份上,有开口说了很多。

  叶小城这才知道,所谓兽武者,乃是人妖之间的族类,他们觉醒了妖族的血脉,结果受血脉压制,灵根不显,无法修炼人族的功法。

  在血脉的吸引之下,他们会主动找寻妖族的功法来修炼,久而久之,就对妖族产生依赖、甚至是归属感,而对自己出生的人族反而越来越疏离,到最后,就成了妖族的帮凶。

  人妖混血,是诸天万界很久以前人妖混居时期,相互通婚的产物。

  到后来,人族和妖族越来越泾渭分明,形成了人妖不两立的观念,人妖两族不再有通婚的现象了。

  然而,许多人族的血脉里依然残留着古时的记忆,偶尔就会有人觉醒出妖族的血脉,说起来这都是祖宗造的孽啊。

  还有一种人更奇怪了。

  他们是在妖族的部落里出生的。

  人喜欢圈养妖兽,妖兽也同样喜欢抓捕人类做奴隶,为他们种植良田、打理药草,为他们炼制法宝。

  当然更多的还是作为血食来圈养的,这跟人类圈养猪牛羊是一样的道理,将他族作为一种食物来源。

  妖族的高层会定期考察这些奴隶所生的子女,发现有天赋的就会抢走,然后教他们修炼,不过更主要的是,自小灌输他们一种理念:人族是最无耻、最贪婪、最下贱、最卑鄙、最……

  反正无数反面的、负面的信息,一股脑全都加在人族身上。

  从妖族的角度看,也不能说全无道理,贪婪、卑鄙、无耻、不讲信义等等,这些的确是人性中的负面元素,甚至可以说是所有生灵通有的负面元素。

  这些人自小就被妖族洗脑,自小就愤恨人族,再看到人族修士大肆捕杀妖兽,吃妖兽的肉,用妖兽的血肉炼丹、用妖兽的筋骨炼器,等等。

  人族的许多行为,真可谓是令兽发指。

  这些人早就在心里把自己等同于妖兽了,对他们来说,妖兽才是最亲的人,人族反而是最大的仇敌。

  所以他们修炼有成之后,就会主动潜伏到人族城池里做卧底,假以时日里应外合,帮助妖族拿下城池,击杀人族。

  管事的老人家一番讲述,听得叶小城和叶灵儿目瞪口呆。

  这些事人族的典籍上没有任何记载,因为人类觉得这是人族之耻,不值得大书特书,因而采取了选择性忘却。

  叶小城明白了,难怪先贤说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”,这两者是不能分开的。

  只是读书和修炼是不行的,这世上许多事,必须自己亲身去历练才能看清楚。

  真正的知识从来不是从书上得到的,而是自己从万丈红尘里感悟出来的。

  “两位大人切莫大意,前两天,还有两个妖族的刺客想要行刺少城主,多亏少城主的护卫舍命相救,这才没让刺客得逞。”管事的有些心悸地道。

  “放心吧,我还真希望他们能自己找上门来。”叶小城一摆手,笑了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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